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植树条例》相关规定,具有正常劳动能力的适龄公民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至5棵或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林木管护或者其他绿化任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畅通群众参与渠道、创新尽责形式,发挥好林长制作用,把各方面力量调动起来,推动全民义务植树不断走深走实”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为我区群众履行植树义务提供服务,现将2025年各地义务植树接待点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义务植树接待点情况
全区各地围绕“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等义务植树尽责形式,设立义务植树接待点52处,面积80696亩。其中,部分接待点还将择时在“全民义务植树”网站发布“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项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