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北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活动对象及申请条件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
(二)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三)报废车辆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下简称“4类证明”),均应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报废旧车和购买新车没有先后顺序要求。旧车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载明的交车日期为准,旧车注销日期以《机动车注销证明》上载明的注销日期为准,新车购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新车注册日期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