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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
办理条件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居民户口簿
3.身份证寸照及照片回执
办理流程
1.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交验居民户口簿
3.采集人像及指纹
办理地点
自2021年11月26起,山东省正式启动居民身份证首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户籍类证明出具和新生儿落户四项户籍业务“全省通办”工作。
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到就近派出所申请,受理地派出所为申请人采集制证信息,提交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后传至制证单位。制证单位制作完成后按程序转交受理地派出所或直接寄递当事人。
受理范围: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
受理地点:包括全省范围内任一公安户籍派出所。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自2018年4月1日起,临沂居民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