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积分入学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申请人及其子女户籍均不在中山市辖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积分入学。
①积分入学只接受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申请,不接受其他年级插班生积分申请;
②申请人须在中山市辖区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且积分入学网上报名时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
申请时间
积分入学报名一般安排在每年3月份,具体报名时间以市教育体育局当年公布为准。提交报名信息后,除审核部门提出要求外,申请人不能再修改或者补充积分信息。报名时间截止,不再受理积分入学申请。
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在积分入学管理平台中填报相关信息,提交身份证明、子女关系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其子女的居民身份证。
(二)有效期内居住证:《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
(三)子女关系证明:户口簿、出生证、结婚证或者法律认可的亲子鉴定报告等。父母双亡或父母丧失监护权,随其他法定监护人生活,在我市申请积分入学的,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护证明。属合法收养的子女,提供收养登记证。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流程
积分入学实行网上报名,一个家庭只能选择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作为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积分入学管理平台报名,报名时一次性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镇街积分入学管理窗口在申请人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审核。初审通过的在管理平台注明初审通过。初审不合格的,退回给申请人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审核部门在网上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评分操作。
积分确认后,镇街按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排名结果在相关网站或媒体公示10个工作日。
积分入学申请地如何选择
按照“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申请人可以向有效居住证上的现居住地址所在镇街申请积分入学,也可以向申请人或其配偶的房产证地址所在镇街申请积分入学。
每名申请积分入学儿童只能选择一个镇街作为申请地。
积分计算规则
本次积分入学满分800分,其中市级共性项目200分,镇街个性项目600分。
市级共性项目包含缴纳住房公积金时限计分和办理居住证时限计分。市级共性项目积分上限为200分,积分计算截止时间为当年积分入学报名开始上月月底。
中山市中小学积分入学市级共性积分项目计分标准
(满分200分)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审核评分部门 | 所需证明材料 |
居住证 | 在中山市办理居住证时限。 1、以2010年1月1日实施居住证制度为起点,按申请人在本市办理有效居住证的累计时间计算,每月积1分。在中山市以外办理居住证不计分。 2、积分计算截止时间为当年积分入学报名开始受理时上月月底。 | 市公安机关 | 《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 |
住房 公积金 | 在中山市缴纳住房公积金,上限30分。 1、在中山市缴纳住房公积金每缴纳1个月积0.3分;在中山市以外缴纳住房公积金不计分。 2、积分计算截止时间为当年积分入学报名开始受理时上月月底。 | 市公积金管理部门 | 住房公积金缴费记录 |
各镇街个性积分项目可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行设置,如文化程度、社会贡献、表彰奖励、特殊岗位、投资纳税、房产情况等,其中“参加社会保险”“退役军人服役情况”为必选项目。镇街个性项目积分上限6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