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录办法
学校根据空余学额本着应招尽招的原则,公平公正招录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若报名人数低于招录人数,一次性给予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录人数,则按拥有房产证年限,积分值大小、居住证年限、社保年限等条件先后予以录取,具体办法由学校确定。
学校须在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前,根据学校的空余学额、招生办法完成录取工作。
学校在录取工作结束后,须将录取结果上报给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经批准同意后为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若发现已在玉环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参与本次招生,多校重复报名、违规操作或不符合条件的,则取消录取资格。
招生学校、空余学额及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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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教育局2025年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春季招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