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提出复核申请。复核范围仅限于复查考生信息与答卷信息的一致性,答卷各题得分和全卷得分有无漏评、分数累计或登记错误等,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尺度。
(一)复核登记
成绩复核不接受现场登记。请考生登录“考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选择复核科目并提交复核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09:00至2025年2月27日17:00。考生须在系统开放时间内通过系统登记复核科目并提交复核申请,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复核登记具体操作如下:
1.请考生使用手机微信,或手机浏览器,扫描下方的二维码访问并登录系统。登录账号为考生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证件号码;登录密码为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移动电话。
2.进入“初试成绩复核申请”界面;
3.选择申请初试成绩复核的科目;
4.提交。
考生选择申请初试成绩复核的科目,但未提交申请,复核登记视为无效。
(二)复核结果反馈
我校将组织专人对提出复核申请的自命题成绩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上公布,请相关考生密切关注。如成绩有误,我校将及时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无误,将不再单独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