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补政策
(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奖励
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组织开展劳动力供给,对2025年春风行动(2025年1月15日至3月15日)期间为企业新引进5名员工以上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推荐就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1.申报对象
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申报条件
2025年1月15日至3月15日期间,为企业输送首次来通来海就业5名员工以上,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满3个月。
3.发放标准
1000元/人,同一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奖励不超过10万元。
4.申报时间
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7月15日。
5.申报资料
(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2)《2025年南通市海门区春风行动期间推荐就业奖励申请表》(附件1)、经用人单位盖章确认的《2025年南通市海门区春风行动期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人员花名册》(附件2);
(3)委托招聘(服务外包)合同(协议书)、向用人单位开具的代招管理费或外包服务费发票等材料;
(4)《南通市海门区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单位)》(附件3)。
(二)企业招聘补贴
鼓励企业多途径多渠道开展员工招聘,2025年1月1日-3月31日企业自主招聘外省市户籍人员首次来通来海就业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3个月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招聘补贴。
1.申报对象
我区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2.申报条件
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企业自主招聘外省市户籍人员首次来通来海就业,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满3个月。
3.发放标准
500元/人。
4.申报时间
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7月15日。
5.申报资料
(1)《2025年南通市海门区春风行动期间企业招聘补贴申请表》(附件4);
(2)新招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社保缴费记录;
(3)《南通市海门区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单位)》(附件3)。
(三)春节返岗补贴
本区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春节后(2025年2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组织外地员工来海就业或返岗就业,以及省外劳务协作基地输送外地来海就业或返岗就业的,按包车费用60%给予补助,勉县按包车费用10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1.申报对象
本区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省外劳务协作基地(含其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的)。
2.申报条件
2025年2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集中组织员工包车(列、机)返岗,以出发时间为准。
3.发放标准
按包车(列、机)费用6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4.申报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5.申报资料
(1)《2025年南通市海门区春节返岗补贴申请表(企业)》(附件5-1,按包车、包列、包机分别填写)、《2025年南通市海门区春节返岗补贴申请表(劳务基地)》(附件5-2);
(2)《2025年南通市海门区春节返岗就业人员花名册》(附件6,劳务基地申请时需加盖用工企业公章);
(3)包车(列、机)费发票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4)《南通市海门区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单位)》(附件3)。
(四)一次性求职补贴
为鼓励失业人员积极求职,2025年春风行动期间,对在本区新办理失业登记的人员,给予一次性话费充值30元的求职补贴。
1. 享受对象
在本区新办理失业登记的人员,充值号码为失业登记时填写的手机号码。
2. 享受条件
2025年1月15日至3月15日期间进行失业登记(以最后一次有效失业登记为准)。
3. 补贴标准
30元/人。
4. 申报方式
通过免申即享的方式进行统一补贴。
二、发放流程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在电脑端访问海门区一站式企业发展数字化服务平台(https://one.haimen.gov.cn/ )→页面上方【登录】→登录法人用户→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找到“南通市海门区2025年春风行动期间用工奖补征集”任务,点击“我要填报”,选择相应子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海门区劳动就业管理处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经审核并公示7天后,将补贴资金打入申报单位帐户。
或者企业可以直接点击电脑端填报地址进行申报:https://one.haimen.gov.cn/ndaesp/apps/common/app/s/2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