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慈溪随迁子女转学政策
要求转入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其父母持有我市房产或有效的居住证,可以向居住地教育党总支、城区教辅中心提出转学申请。各教育党总支、城区教辅中心根据辖区内学校学位空余情况进行统筹接纳,用足用好空余学位。接纳先后顺序如下:
(一)父母在现居住地持有房产的;
(二)父母持有居住证,居住证在公安机关登记的所在镇(街道)与申请入学学校所在镇(街道)一致。
转学申请时间:学期结束前一星期及开学前一星期向居住地教育党总支、城区教辅中心提出申请。
随带材料:1.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或电子居住证截图;2.从全国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学籍信息表。
六年级、九年级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