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安排
(一)笔试科目类别
事业单位笔试科目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划分为小学教师、中学教师两个小类,医疗卫生类(E类)划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小类。笔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各150分,总分300分。
(二)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于2025年3月29日(星期六)上午统一进行: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前一周内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三)笔试加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3.少数民族应聘者加2分;
应聘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四)成绩查询
应聘者可于5月上旬左右登录报名系统,点击查询“考试成绩”或登录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https://12333.hrss.nx.gov.cn/nxggfw/nxggfw/),在“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人事考试→成绩查询”栏目,进行笔试成绩查询。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
(五)事业编制警务人员体能测评
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岗位须对应聘者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按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能参加体能测评。因报考人数少、个人放弃等原因导致体能测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实际人员数进入体能测评。事业编制警务人员体能测评由自治区公安厅统一组织并负责解释,具体时间、地点及测评人数比例等事项请及时关注自治区公安厅网站发布的公告。
体能测评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等相关要求执行。体能测评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应聘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10米×4往返跑每人最多可测2次、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每人最多可测1次,纵跳摸高每人最多可测3次。体能测评人员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面试开考比例
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参加面试。
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和退役军人、残疾人的岗位达不到3:1比例的,可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特殊行业、紧缺专业、学历层次要求高的岗位以及县乡基层岗位达不到3:1比例的可取消岗位或适当降低比例。降低面试开考比例事项,市、县(区)事业单位由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报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在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当地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区直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后,报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在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告。